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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國家藥監局關于做好新舊化妝品注冊備案信息管理平臺銜接有關工作事項的通知》(藥監綜妝函〔2021〕264號)要求,已開通新平臺臨時用戶權限的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境內責任人,應當于2022年1月1日前補充提交質量管理體系概述、不良反應監測和評價體系概述等資料。逾期未補充提交相關資料的,其臨時用戶權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自動失效,無法登錄“普通化妝品備案管理”模塊,需使用“企業信息資料管理模塊”補充相關資料,經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審核并開通完整權限后,方可辦理相關業務。
2022年1月15日起,臨時用戶權限的賬號,可使用“普通化妝品備案管理”模塊查看2021年12月31日前已提交的業務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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